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5个部、室。
1.办公室
2.康复指导服务部
3.劳动就业指导部
4.盲人按摩指导部
5.文艺体育部
(二)我中心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收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社会用工情况调查,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
3.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按有关政策协助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5.扶持、鼓励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服务实体和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关服务。
6.协助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救助项目等工作。
7.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工作。
8.做好盲人按摩行业指导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不占编情况0名,其中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雇员指标0名。
2015年在职人员1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3名,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该项请备注具体姓名);离岗退养0名,离岗进修0名,长期病假0名;离退休1名,政府雇员0名,临工0名。
(四)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对我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治疗、训练指导、心理辅导、知识普及、康复需求调查等服务。
2.开展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3.举办电脑办公软件培训班、农业种植技术培训、西点餐饮岗前培训班、手机维修岗前培训班、中式烹饪岗前培训班、美甲岗前培训班、收银员岗前培训班、残疾人雇主培训班、西式(蛋糕师)培训班、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班和淘宝客服培训班共11个培训班。
4.加强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拓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5.开展全市残疾人就业情况专项调查、举办用工供需见面会以及招聘会。
6.举办盲人按摩初级培训班,加强全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督导及技师培训工作。
7.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代表队组队、训练、比赛、演出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39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4年收入决算数为268.44万元,2015年比2014年收入决算数增长46.17%。主要原因是:201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项目收入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04.81万,增长率为122.9%,其中残疾人文艺经费收入增加28.14万元、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收入增加16.73万元、推荐残疾人就业专项经费收入增加10.95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39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2.38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万元。2014年支出决算数为268.44万元,2015年比2014年支出决算数增长46.17%。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于残疾人事业的项目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04.81万,增长率为122.9%,其中残疾人文艺经费支出增加28.14万元、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支出增加16.73万元、推荐残疾人就业专项经费支出增加10.95万元等。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2.29万元,占51.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9.4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9.66万元,占48.45%,主要支出项目有残疾人文体经费、残疾人托养中心经费、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人员出国团组0个、0人次。与2014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20万元,平均每辆1.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0.56万元,原因是2015年两辆公务用车安装行车记录仪、更换轮胎和脚垫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原因是2014年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5年我中心接到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批示接待江门市残联一行11人到我中心学习考察的餐费共0.12万元。
四、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共:3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为28.57万元,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为10.94万元。2014年运行经费支出共:2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为5.67万元,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为27.16万元。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比2014年增加12.35万元,增长45.47%,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预算下达公用经费资金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属政府性基金类。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开展残疾人活动时物品的搬运;无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4年度绩效管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服务劳务派遣)”,项目绩效评分60分。2015年度绩效管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服务劳务派遣)”绩效评定正在进行中。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公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海松江区佘山镇湛蓝残疾人服务中心
2016 年 10 月 9 日
上一条:我市已刊登《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告》
下一条:中山市用人单位201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