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设于石岐区南江路31-33号首层,总面积共425平方米,主要开展各类假肢适配、矫形器个性化定制、助视器适配、助听器适配及各种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销售、配送等服务。
二、招标项目
肢体类辅助器具2家、假肢及矫形器类辅助器具2家、视力类辅助器具2家、听力类辅助器具2家。
三、各类辅助器具供应公司准入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生产厂家制作许可证、国家或省级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或总代理的授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章)
(二)、各类辅具供应公司经营范围
1、肢体类辅具:各种功能轮椅、拐杖、助行器、座便椅、医疗设备及其它肢体类辅具生产或销售。
2、假肢类辅具:各种功能假肢、助行产品、个性化矫型器适配安装及其它假肢类辅具生产或销售。
3、言听类辅具:电脑沟通板、文字语音转换器、视觉呼叫器、电子喉、手写板、助听器验配及其它听障类辅具设备生产或销售。
4、视障类辅具:电子助视器、听书郎、电子盲拐、低视力滤光镜验配及其它视障类辅具设备生产或销售。
(三)、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状况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等级证书)
(六)、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或重大法律纠纷。(提供书面声明)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材料等)
(八)、合同专用章、公章印模。(将红色印模,盖在一张A4纸上)
(九)、XX供应商准入承诺书。(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十)、其它要求
1、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2、有展销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根据不同类别和需求,企业自行制定具体方案)
3、产品质量保证,根据产品特性提供1—5年保修,质保期内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4、产品清单、市场售价、进驻辅具中心的折扣、优惠价。(请标示详细价格,产品价格低于中国国内市场售价)
5、辅具中心主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销售、配送等服务,进驻企业不能在辅具中心建立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室等用途。
6、如中标,甲乙双方自愿签定廉洁合作公约。(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7、承诺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必须保证营业。
四、招标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请携带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送至上海松江区佘山镇湛蓝残疾人服务中心2栋三楼康复指导部(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39号),送达时间截至2018年6月13日。
五、确定进入经营机构原则
公告结束后,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准入经营资格评委组,对申请进入经营的辅助器具企业进行评选,确定进入经营服务机构。
附件:中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展示厅平面图
联系人:陈庆钦
电 话:13928178008
上海松江区佘山镇湛蓝残疾人服务中心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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