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残疾人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二、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自觉接受残疾人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范。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一)人道—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做人道主义的实践者;
(二)廉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
(三)服务—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奉献—爱岗敬业,对残疾人有爱心、真心和实心,不图名利,乐于奉献。
注:摘自《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国残联[残联发〔2005〕4号]》。
四、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刻苦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观念,认真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五)增强人人争当精神文明建设者的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情待人,举止文明。
(六)服从上级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上级指示和交待的任务,下级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
(七)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拨弄是非。
(八)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文体活动;讲卫生,守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九)发扬主人翁精神,为推进残疾人事业争创一流业绩出谋献策、提建议、当参谋,为单位增光添彩。
(十)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公私分明,不得挪用或占有中心财务。勤俭办事业,养成节俭为荣、浪费可耻的好风气。
(十一)注重形象,服装整洁,着装大方得体。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名利观、权力观,不贪图行乐、不追逐名利、不玩弄职权;维护工作人员整体形象,认真履行公务义务;维护集体荣誉,遵守本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系统的职业规范;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敢负责任、敢闯敢试、敢抓敢管、奋发有为。
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热爱本职,尽心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勇担责任,不敷衍塞责,不贪功诿过;认真履行职责,不以任何借口不作为或乱作为。
三、服务残疾人,奉献社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观念,一切工作以残疾人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团结合作,和谐共事。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识大体,顾大局,不搞自由主义;宽厚待人,树立互相信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互相谅解的良好风气;取长补短,不嫉贤妒能;处理好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检点,情操高尚;助人为乐,扶贫帮困,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求真务实,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尊老爱幼,赡养父母,夫妻平等,家庭和睦。